经谷城县纪委调查,五山镇田家河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杨宜成,对该村集体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;截留国家粮食直补资金31626元入村集体账,负有直接责任。经县纪委研究决定,给予杨宜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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